7月29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对一起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开展跟庭评议。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全体刑检干警以及县公安局一线办案人员共同参与观摩庭审。这场集“庭审观摩、集中评议、靶向提升”于一体的实战化同题共答活动,成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淬炼公诉能力、提升办案质效的生动实践。


跟庭人员全程旁听了庭审,聚焦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多维审视:检察机关重点评估公诉人法庭讯问策略、举证质证逻辑、法律适用精准性及庭审应变能力;公安机关着重评估前期侦查取证在庭审中的实际效果、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及合法性、关键事实的法庭呈现情况。检警双方同步记录公诉指控成效与侦查取证在庭审中的映射关系。

庭审结束后,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评议会。评议人员围绕庭前准备、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三纲一书”制作等各个环节进行了细致剖析和总结,对庭审活动公诉人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文书制作规范,争议焦点预判精准;庭审把控能力强,法庭辩论时答辩有理有据,法庭教育针对性强,较好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评议人员针对法律文书细节、讯问技巧、质证逻辑,语言表达和辩论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为提升庭审质效指明了方向。
通过观摩庭审互换视角与庭上实战检验,不仅锤炼了公诉人出庭水平,倒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围绕庭审标准提质增效,强化了证据意识与协作意识。跟庭评议既是实战考核,更是成长契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跟庭评议活动为契机,紧盯庭审规范、证据运用、辩论技巧等核心素养,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促使刑检队伍专业水平迈上新台阶,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