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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回望守初心 “益心为公”再前行

时间:2024-01-23 11:00:09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李惠 点击数:


近年来,灵台县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灵台县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立案审查4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法院均已判决采纳。

一、检察蓝+志愿红组建队伍,扩大公益诉讼保护朋友圈坚持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通过招募不同专业背景、不同行业领域的志愿者,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工作,进一步扩大志愿者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拓宽线索渠道,解决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缺乏等问题,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2023年,灵台县院共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17人,志愿者提供线索1件,受理1件,志愿者参与跟踪观察、咨询、听证案件3件。

二、内部+外部建立机制,形成公益诉讼共治合力。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重点围绕公益诉讼内部办案程序和外部协作配合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内外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全链条、无缝隙办案。一是密切内部配合。全院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部门之间各司其职、紧密协作,通过建立内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配合协作、联合走访调查等制度,探索建立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强化外部协作。深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优势,先后与泾川县检察院、陕西省长武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黑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灵台县消防救援大队会签了《关于建立消防安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与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灵台县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反垄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与多家行政机关联合出台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相关意见,进一步凝聚共识,建立常态化线索、案件共享渠道,提升公益诉讼保护合力。

三、专项行动+回头看能动履职,强化公益诉讼监督质效。

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司法理念,紧盯民生民利,通过持续深化开展公益诉讼美好生活亮剑护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有效捍卫绿水青山,保护蓝天净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同时,紧盯检察建议落实不彻底等问题,常态化抓好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工作,切实纠正不落实、假整改等问题,增强检察监督刚性。

回首2023,我们初心弥坚,展望2024,我们奋楫笃行。新的一年,灵台县院将继续坚守初心,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高质效履职筑牢民生之本推进社会治理守护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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