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体现在细节,特别体现在对特殊群体的关爱,比如一条条规范的无障碍通道,一个个贴心的无障碍公共厕所,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无障碍设施,不仅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让残障人士回归正常生活的重要保障,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有温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近日,灵台县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县城区内盲道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中发现,灵台县城区主干道两侧人行道上铺设的盲道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如盲道被其他市政公共设施占用,地砖破损、翘起,部分路段盲道铺设不够合理,一些重要路段未铺设盲道,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于溪河大道东段、滨河路北侧、皇甫街北段、东大街及西大街等路段。盲道缺损、中断、铺设不合理等情形,妨碍视障人士通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同时影响了城市市容环境。
针对这一问题线索,灵台县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在实地调查取证后,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问题盲道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违规侵占盲道的行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健全和规范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巡查、检修、维护等方面制度建设,用严格落实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公共安全不受侵害,努力营造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彰显社会人文关怀的氛围。
民生无小事。下一步,灵台县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延伸检察触角,持续关注辖区内无障碍设施现状,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