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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2025年度灵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6-08-31 14:48:42 来源:办公室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

 

 

 

 

 

 

2025年度灵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对灵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接受中共灵台县委和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 对于公益诉讼是指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提起诉讼。

二、机构设置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职能部门5个,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本单位属省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29人(其中政法专项26人,工勤3人), 现在岗38人(其中在岗在编28人,聘用制书记员10人)。

第一检察部主要职责为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主要职责为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责为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政治部主要职责为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查和警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952.2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826.97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11.8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45.54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30.74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56.1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964.08

本年支出合计

57

959.44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4.64

总计

30

964.08

总计

60

964.08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964.08

952.26

0.00

0.00

0.00

0.00

11.8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31.61

819.79

0.00

0.00

0.00

0.00

11.81

20404

检察

831.61

819.79

0.00

0.00

0.00

0.00

11.81

2040401

行政运行

537.91

526.10

0.00

0.00

0.00

0.00

11.81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0.00

230.00

 

 

 

 

 

2040450

事业运行

43.69

43.6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20.00

2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54

45.5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5.02

45.0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80

0.8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4.22

44.2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2

0.52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2

0.5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0.74

30.7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74

30.7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6

17.4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8

13.2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19

56.1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6.19

56.1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19

56.1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959.44

714.08

245.3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26.97

581.61

245.36

 

 

 

20404

检察

826.97

581.61

245.36

 

 

 

2040401

行政运行

537.91

537.91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29.70

 

229.70

 

 

 

2040450

事业运行

43.69

43.6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5.66

 

15.6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54

45.5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5.02

45.0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80

0.8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4.22

44.2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2

0.52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2

0.5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0.74

30.7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74

30.7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6

17.4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8

13.2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19

56.1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6.19

56.1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19

56.1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52.2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815.15

815.15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45.54

45.54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30.74

30.74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56.19

56.19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952.26

本年支出合计

59

947.62

947.62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4.64

4.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952.26

总计

64

952.26

952.26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947.62

702.26

245.3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15.15

569.79

245.36

20404

检察

815.15

569.79

245.36

2040401

行政运行

526.10

526.10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29.70

 

229.70

2040450

事业运行

43.69

43.69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5.66

 

15.6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5.54

45.5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5.02

45.02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80

0.8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4.22

44.22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2

0.52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2

0.5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30.74

30.7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0.74

30.7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46

17.4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8

13.2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6.19

56.19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6.19

56.19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19

56.1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15.2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4.8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34.81

30201

  办公费

15.2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52.08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15.32

30204

  手续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0.75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4.5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4.22

30207

  邮电费

1.34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7.34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58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3.28

30211

  差旅费

11.27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4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56.19

30213

  维修(护)费

0.5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1.36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9

30216

  培训费

1.67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86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0.8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39

30226

  劳务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4.43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8

  工会经费

2.65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9

  福利费

4.26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3.84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20

 

 

 

人员经费合计

617.43

公用经费合计

84.8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54

 

6.00

 

6.00

1.54

6.86

 

6.00

 

6.00

0.8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64.0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0.61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96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26万元,占98.77%;其他收入11.81万元,占1.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95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08万元,占74.43%;项目支出245.36万元,占25.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52.26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24.27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规模减少,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合理保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重点支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或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维修(护)费、设备购置,2025年度决算数为22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4.2%,主要用于灵台县人民检察院院落改造工程项目、办案技术用房窗户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资产采购、未成年人办案服务区设备采购、法警训练器材采购、检察工作办案办公设备采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0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规模减少,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7.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15.15万元,占8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4万元,占4.81%;卫生健康支出30.74万元,占3.24%;住房保障支出56.19万元,占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3.35万元,支出决算为94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0.88万元,支出决算为81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减少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54万元,支出决算为4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4万元,支出决算为3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19万元,支出决算为5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3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工资、公积金等经费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8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54万元,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45.9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导致培训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涉及资金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均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5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00万元,执行数为195.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院坚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凝聚思想引领力、责任执行力、机制保障力、队伍凝聚力、工作推动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共召开党组会23次,开展理论中心组交流研讨12次;二是立足干警成长需求,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传学讲学的方式和路径。坚持以讲促学、以讲促干、以学促能,搭建“灵台检察讲堂”“业务骨干分享会”“案例研讨沙龙”等交流平台,邀请上级检察院业务专家、我院业务骨干、优秀干警走上讲台,围绕典型案例、办案技巧、法律适用、党建工作等内容开展宣讲授课,实现“一人学习、众人受益,共同成长”的良好效果。同时,将传学讲学与干警培训、绩效考核相结合,不断提升培训质效,促进干警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双提升,为灵台检察事业发展培育高素质检察队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工作缺乏特色和亮点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积极寻找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检察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进一步筑牢检察中心工作的保障基石,确保各项业务高效有序开展,委托甘肃智睿鑫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我院提供全方位后勤服务支持。此次委托服务涵盖开展业务所需的日常保洁、院内绿化养护、24小时安保值班值守等后勤保障服务。通过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以更规范的服务流程、更优质的后勤支撑,为我院干警营造和谐有序、高效便捷的机关工作环境;二是我院完成净水机质保金支付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净水机采购及售后相关流程,有效保障了全院净水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切实解决了干警日常办公期间的安全饮水问题,为全院检察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筑牢了后勤保障基础,进一步凝聚干警工作合力,助力干警以更饱满的状态投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预期,未出现偏差,无改进措施

检察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5.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6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5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表

            2.2025年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自评报告

3.2025年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4.2025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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