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务公开 > 财务信息 > 正文
财务信息

2024年度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08-29 10:45:01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度灵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接受平凉市灵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2.根据上级检察院,灵台县委,县人大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3.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请逮捕的案件。

4.负责受理审查本院管辖提起公诉的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5.负责受理辖区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的案件。

6.负责对辖区内的民事、行政诉讼判决的监督。

7.负责对辖区内监管场所收押犯罪嫌疑人、犯罪改造工作的监督。

8.负责本院的党建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以及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

10.负责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 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及政治部5个内设机构。本单位属省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29人(其中政法专项26人,工勤3人), 现在岗39人(其中在岗在编29人,聘用制书记员10人)。

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第一检察部主要职责为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二检察部主要职责为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责为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政治部主要职责为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负责检务督查和警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976.5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929.88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78.16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42.34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28.3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54.12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1,054.69

本年支出合计

57

1,054.69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总计

30

1,054.69

总计

60

1,054.69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054.69

976.53

0.00

0.00

0.00

0.00

78.1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29.88

851.72

0.00

0.00

0.00

0.00

78.16

20404

检察

929.88

851.72

0.00

0.00

0.00

0.00

78.16

2040401

行政运行

615.64

537.48

0.00

0.00

0.00

0.00

78.16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0.00

250.00






2040450

事业运行

34.24

34.24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34

42.3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1.83

41.83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0

1.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0.83

40.83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1

0.51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1

0.51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35

28.3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35

28.3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6.18

16.1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17

12.1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12

54.1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12

54.1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12

54.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054.69

774.69

28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929.88

649.88

280.00




20404

检察

929.88

649.88

28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615.64

615.64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0.00


250.00




2040450

事业运行

34.24

34.24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34

42.3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1.83

41.83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0

1.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0.83

40.83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1

0.51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1

0.51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35

28.3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35

28.3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6.18

16.1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17

12.1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12

54.1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12

54.1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12

54.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976.5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851.72

851.72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42.34

42.34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8.35

28.3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54.12

54.12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976.53

本年支出合计

59

976.53

976.5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976.53

总计

64

976.53

976.5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976.53

696.53

28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851.72

571.72

280.00

20404

检察

851.72

571.72

280.00

2040401

行政运行

537.48

537.48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0.00


250.00

2040450

事业运行

34.24

34.24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30.00


3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34

42.34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1.83

41.83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00

1.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0.83

40.83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1

0.51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51

0.51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8.35

28.35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8.35

28.3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6.18

16.1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17

12.1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4.12

54.12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4.12

54.1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4.12

54.1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06.4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7.74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24.67

30201

 办公费

14.04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150.93

30202

 印刷费

0.98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26.35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0.85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0.83

30206

 电费

4.71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1.99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18

30208

 取暖费

7.31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17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51

30211

 差旅费

10.16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54.1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1.5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0.64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9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1.5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59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39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72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5.3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2.75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9

 福利费

4.24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4.09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608.79

公用经费合计

87.7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XXX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单位:灵台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59

0.00

6.00

0.00

6.00

1.59

7.59


6.00


6.00

1.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54.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68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导致收、支总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5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53万元,92.59%其他收入78.16万元,7.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5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69万元,73.45%;项目支出280.00万元,26.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6.53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46.48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8万元,下降4.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51.72万元,87.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4万元,4.34%;卫生健康支出28.35万元,2.90%;住房保障支出54.12万元,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9.49万元,支出决算为97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4.68万元,支出决算为85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增加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4万元,支出决算为4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12万元,支出决算为5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8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8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59万元,支出决算为7.5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00万元,下降85.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没有新购执法执勤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00万元,下降87.76%,2024年度没有新购执法执勤车辆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00万元,下降100.00%,2024年度没有新购执法执勤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60,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9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3,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3,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离退休干部用车0.00,其他用车0.00,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00()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2,涉及资金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两个项目均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当年财政拨款 180 万元,二批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0万元,全年支出 210 万元,执行率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加大对弱势群众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开展对全县性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侦查和审判活动工作进行监督;3、进一步规范全县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和领导全县检察机关运用科技手段和方法开展的检察技术工作以及物证检验、鉴定、复核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工作缺乏特色和亮点。下一步改进措施:将积极寻找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检察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合理使用办案经费,专款专用,不超范围支付;2、保障单位正常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4年度我院检察业务保障经费绩效目标基本未发生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年我院将继续加大检察业务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提高我院办案水平。

检察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表

      2.灵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3.灵台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4.2024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