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 正文
案件发布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危险驾驶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时间:2022-03-23 15:28:4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3月14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不起诉人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