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灵台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为100%。
报告指出,2023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县委部署的实施“六大行动”、打造“六条重点产业链”、建强“三大园区”等重点任务和省院部署的“七个更有力”结合起来,切实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最大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该院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认为灵台县检察院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犯罪,积极能动服务乡村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大局,以“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强化“三农”工作司法保障为抓手,依法惩处危害种业安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扎实开展涉“三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特色农业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共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严惩治“靠粮吃粮”等腐败犯罪,用足用好刑事和解、民事检察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措施,用心守护民心福祉,努力推动灵台检察工作迈向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灵台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