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着力点,从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入手,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积极采取“三化模式”,全面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办案“一体化”,提升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全面实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办理,组建“未检+x”联合办案组,整合部门力量优势,成立了“护航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设立了询(讯)问室、心理疏导室、宣告训诫室等5个功能室,集提前介入、案件询问、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对未成年群体权益全方位保护。坚持“一站式”办案机制,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以“一次询问”为原则,在专业化办案场所内完成“一站式”询问、检查、取证等工作。如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询问”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积极联系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抚慰和疏导,收到良好地办案效果。同时依托该工作室,先后与团县委、教育局、少工委等部门联合举办了“检察蓝”牵手“红领巾”、暑期关爱成长、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6场次,先后被命为“灵台县少先队校外实践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
履职“综合化”,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提前介入机制,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2023年以来,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件8人,起诉6件12人。同时,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每案必查,对未落实强制报告义务的组织或个人,依法移送监督追责线索4件、监督教育部门全面推行涉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累计500人次,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及公共利益等是否遭受损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时综合审查有无违法侵害发生、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结合办案注重靶向问题系统治理,聚焦食品安全、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酒(旅)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向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持续跟踪落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长效治理。
普法“多元化”,守好以案释法“责任田”。
灵台县检察院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法治副校长主动履职结合起来,以法治需求为导向,9名法治副校长先后深入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及村委会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20场次,借助模拟法庭、知识问答、法律小游戏等多种形式,让法治的种子深埋心底,覆盖师生、群众3万余人,进一步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平安校园建设。为预防和减少性侵害案件的发生,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组建强制报告巡讲团,深入偏远乡村、宾馆、校外培训机构等,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18场次,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自觉守法意识,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