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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灵台检察在行动】庭审观摩评议 提升履职能力 助推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

时间:2023-03-31 09:31:40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张建灵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刑检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出庭规范化,3月22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示范庭观摩活动和评议庭活动,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活动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以及听证员到庭旁听。


  本次庭审审理的是被告人张某龙、张某进等11人非法经营案件。2021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龙、张某进在福建省云霄县通过微信添加好友,发布销售卷烟信息,采取微信二维码收款提现、ATM机取款、快递邮寄卷烟的方式先后向多人共计销售伪劣卷烟价值19万余元,严重扰乱国家烟草专卖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西北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本案扣押的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担任此次庭审的公诉人,庭前对举证质证环节需要出示的证据以及被告人、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和质疑作了充分准备。在庭审中,围绕是否构成犯罪、作案动机是否明确、量刑建议是否适当展开激烈辩论。论辩有理有据,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庭审结束后的案件评议会上,与会人员对公诉人大方得体的举止、熟练运用的法律知识以及条理清晰的当庭答辩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中发挥了主导责任,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与监督的有机结合,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也是县检察院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的具体举措。按照县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忠诚、主动、极致、高效、规范、廉洁”要求,刑检部门采取多种形式,以求极致标准提质增效,围绕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能力短板抓学习,促提升,把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各项要求贯穿于司法实践,确保“三抓三促”行动取得实效。

  此次观摩庭活动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示了县检察院干警的法律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为检察干警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同时,通过举办典型案件庭审观摩,也为检察干警监督履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严格公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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