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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检动态】为律师会见“清障”,为司法公正“护航”

时间:2025-11-28 16:51:06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杨鹏飞 点击数:

近年以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将持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在保障律师会见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畅通会见渠道。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及最高检相关文件精神,监督并配合看守所严格落实律师会见规定,确保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依法无障碍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涉黑涉恶等特殊类型案件,严格依法规范安排会见,杜绝无故拖延、拒绝会见的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律师会见权落到实处。

二是优化服务意识,提升会见效率。积极协调看守所等部门,优化律师会见预约机制,探索推行线上预约、远程视频等便捷会见方式,畅通会见绿色渠道,减少律师等待时间。同时,在看守所设立律师联系告示牌,并加强对看守所的监督,督促其整改律师会见室硬件设施,营造优良的会见环境,有效提升律师会见的便利性。

三是拓展权利保障,构建良性互动。在保障会见权的基础上,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同步推进律师阅卷权、提出意见权等各项执业权利的保障。全面推广电子卷宗系统,为律师阅卷提供高效服务;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律师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意见,将律师的合理意见作为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构建起积极、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下一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通过强化理念引领与跨部门协作,细化复杂敏感案件会见规范并升级智慧检务服务,将权利保障延伸至刑事诉讼全过程且畅通控告渠道,常态化开展专项检察并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等方式,全力营造规范便捷的律师执业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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