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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检动态】灵台县检察院“三举措”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5-09-23 17:40:38 来源:办公室  作者:雷铭 点击数: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支撑。近年来,灵台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坚持以规范化、数字化、服务化为导向,通过实施“三项举措”,不断强化档案管理效能,提升档案服务保障水平,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档案支撑。

固本强基,筑牢规范化管理“压舱石”。始终将规范化建设作为档案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对照上级要求,结合本院实际,修订完善了《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借阅利用规定》、《档案保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统计、移交等各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形成了覆盖全面、衔接有序、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压实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档案部门及各内设机构在档案形成、积累、归档中的具体职责,将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范畴,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升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三是改善保管条件。加大投入,持续改善档案库房硬件设施,严格落实“八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光)要求,配备密集架、温湿度调控、监控报警等设备,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万无一失。定期开展档案安全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科技赋能,打造数字化应用“新引擎”。面对信息化发展趋势,我院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转型,提升管理效率与服务能力。一是加快数字化进程。制定档案数字化中长期规划,分阶段、分批次对库存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和数据处理,重点优先对常用、重要档案进行数字化转化,逐步建立全文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形态保存。二是深化系统应用。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电子文件在线归档、档案目录数字化管理、借阅利用网上审批等功能,减少人工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系统间数据对接与共享,探索档案信息与案件管理、办公自动化等系统的深度融合。三是强化数据安全。在推进数字化的同时,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安全,建立完善的数字档案备份机制,严防数据丢失、篡改和泄露。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权限控制,确保数字档案信息在存储、传输、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主动作为,提升精准化服务“满意度”。牢固树立“档案工作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的理念,变被动保管为主动服务。一是优化查阅利用服务。简化档案查阅流程,推行电话预约、网上申请等便捷方式,缩短等候时间。设立规范的档案查阅室,提供舒适、安静的查阅环境。对办案一线、重点工作急需的档案资料,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速响应、优先保障。二是拓展档案编研深度。围绕检察业务需求、院史院志编撰、经验总结等,主动挖掘档案价值,开展专题档案汇编、大事记编写等工作,为领导决策、业务研讨、文化建设提供深层次的档案信息支持。三是加强沟通反馈。建立档案利用效果反馈机制,定期征求业务部门对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服务需求,及时调整服务策略,不断提升档案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档案资源真正“活”起来、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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