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深刻把握“两个回归”,准确把握“三个善于”,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锚定全省检察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全市“三创一巩固”和灵台检察工作“求极致、争先进”奋斗目标,坚定不移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贯穿检察履职始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聚焦权责清单化,强化履职担当
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确保职权划分清晰。结合“四大检察”业务特点及院情实际,制定了《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入额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等权责和办案清单》,并定期对职权清单进行评估、修订。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禁止办理危险驾驶等简单案件、备案类案件等程序性案件、转办类信访案件、一般(特殊)预防案件等。部门负责人重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及上会案件。按照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检察官助理的培养和使用,明确其可参与讯问、文书起草等工作,对优秀助理重点培养,全面参与需由检察官亲自承担的各类办案事项。二是强化办案履职,压紧压实办案主体责任。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动态调整检察官办案清单,明确检察官可决定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要求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对一般案件提起公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出量刑建议,对法院一审裁判进行审查并提出提请抗诉的意见等各类案件的决定权限,确保充分发挥检察官主观能动性,提高司法办案效率。对瑕疵案件实行承办人说明、部门评议、检委会定责三级追责,确保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地见效。将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与晋升晋级、评优评先直接挂钩,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二、聚焦办案规范化,强化质效提升
一是优化案件分配机制,提升人案适配精准度。严格遵循“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原则,综合考量检察官业务专长、办案负荷、案件类型等因素,实现科学分流。2024年以来,智能分配案件508件,人工动态调整80次,确保“人案适配”。二是压实司法责任链条,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机制。建立健全以“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为核心的监督管理机制,细化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职责边界,通过案卡填录、数据校验、案件审核等方式对办案活动进行全程留痕,确保检察权规范化运行。2025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58件,均严格按权责划分推进,其中检察官独立承办案件147件,占比93%。集体研究决定重大案件11件,研究过程严格履行讨论、表决、审批流程,实现“权责清、责任明”,办案质效显著提升。三是聚焦议事决策效能,强化检委会职能作用。检委会以“规范、高效、专业”为目标,切实发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功能,2025年组织召开检委会会议10次,审议案件11件、审议议题19项、专题学习5次,审议案件占检委会审议议题的57.9%,检委会决议执行率达100%,为检察业务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发挥头雁示范效应,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今年以来,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9件,占比18.35%,办案中全程参与证据审查、出庭公诉等关键环节,示范带动一线检察官提升办案能力。
三、聚焦监督体系化,强化制约效能
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监督管理双责”,构建起权责统一的办案责任主体,对于不捕、不诉等法律文书实行部门负责人实质性审核,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规范履行“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部门负责人审核—副检察长审核—检察长审批—检委会决定”五级审核流程,确保每个案件从实体到程序都有质量保证。2025年,检察长审签疑难案件61件,提出补充侦查、证据完善意见117条;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案件124件,退回补充材料26件。对撤回起诉、无罪判决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评”机制,倒查监督管理漏洞,避免错案风险。
四、聚焦管理科学化,强化规范水平
一是细化落实举措,一体推进“三个管理”。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根据灵台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抓实“三个管理”的实施方案》,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完善检察管理模式。坚持定期分析研判与日常工作调度相结合,着重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推动办案实现三效统一。二是落实“每案必检”,筑牢“案件质量底线”。制作《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表》,细化证据合法性、程序规范性、文书逻辑性等13项检查点,对2024年办结案件采用“承办人自查+检察官互检”,发现程序瑕疵、文书错误等问题74处,整改率100%。三是加强流程监控,织密“程序合规网络”。依托流程监控子系统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全程动态实时监督,推行清单化管理措施,将监控情况纳入检察人员考核。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0份、口头提示53件,纠正超期办案、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等问题8处,建立“监控—反馈—整改”闭环,督促整改率100%。四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把好“质效提升关口”。制定涵盖四大检察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建立季度案件集中交叉评查机制。2025年开展第一季度评查1次,评查常规案件40件,评选优质案件2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梳理汇总,形成评查报告,督促限期整改,整改率达到100%,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十大优秀案例,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五是强化反向审视,激活“质效改进引擎”。从“信访案件、申诉案件”反响审视,梳理申诉案件3件,通过“信访诉求—办案质效”关联分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聚焦标准精细化,强化分析研判
一是建立“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通过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反响审视等方式,对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二是完善问题线索发现处置机制。制定《违反检察职责线索处置工作规程》,明确线索发现、评估、移送、处置等各环节工作要求,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强化质效分析。深入分析近5年来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不起诉权适用和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办案趋势、犯罪态势、犯罪类型、时空特点、案件数量、处理结果、法律监督效果、堵点难点等因素,探索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相关调研报告分别被《检察工作》《西部法学评论》《甘肃检察》刊载。四是强化案件繁简分流。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趋势,建立刑事案件轻刑快办分流机制,工作经验被省委《改革动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