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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检察院开展“导师带徒”活动促进青年干警素能提升

时间:2024-09-02 10:49:23 来源:政治部  作者: 点击数:

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意见》、省院《关于加强全省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助推年轻检察干警及甘肃政法大学实习生快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近日,灵台县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师徒结对”帮教工作的通知》,从结对形式、教学内容、评价机制、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完善。

一是实行个性化培养。资深检察官导师在综合年轻干警及实习生兴趣爱好、知识结构、能力特长、性格气质等因素之后,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阶段性培养计划,确定每个阶段所要达到的目标。结对期限原则上为年,视具体情况和效果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结对期满后,由导师给出综合评价。对因指导不力或学徒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出师的,应调整导师或延长结对期限。

二是实行多元化教学。资深检察官导师应从业务知识、办案和写作技巧、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等各方面率先垂范,言传身教。每季对学徒承办的案件、撰写的文字材料或其他典型案例进行书面分析点评1次,督促学徒完成每季一篇办案札记,经常性与学徒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其工作学习情况,提出建议,帮助解决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其及早适应和融入工作环境。

三是实行双向化评价。在学徒干警晋职晋级时,需认真听取导师关于其工作学习情况、能力特长和发展潜质的综合评估意见。结对期间,每半年进行一次师徒互评,就学习进展和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学徒干警被评为考核优秀的或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的,院内对结对导师可以获得适当的奖励。结对期满后,对每个组合进行双向综合考评,评选优秀搭档进行表彰奖励。

四是实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师徒结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形成院党组牵头、政部组织、干警个人参与的层级落实机制。定期召开师徒恳谈会或分享会,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实行建档管理,培养计划、年度培养情况报告等均须报政治备案,并将结对培养情况作为干警转正晋级、法律职务任免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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