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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群众当亲人——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三举措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

时间:2023-07-17 16:38:16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贾琼杨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为目标,努力实现信访矛盾在首次接访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灵台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三举措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

一是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就地化解信访矛盾。及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属于我院受理范围的信访充分释法说理,提供法律咨询,化解信访矛盾;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来信来访,积极将线索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群众困难,通过接访努力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二是打造“为民”窗口,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作用,用心用情用力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让群众少跑路也能办成事。坚持落实好每周二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便民利民的检察信访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探索采用简易听证、邀请律师参加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是开展基层接访、社区接访活动。我院组织干警到独店镇龙翻头村、邵寨镇、灵台县碑子沟社区等多地进行法治宣传,零距离生动普法,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把群众的困难问清楚,把群众的疑惑答清楚,将群众的事情办清楚。

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信访矛盾就地化解、群众困难全力解决、越级信访明显减少、服务群众作风优良、信访场所环境优化、服务群众制度健全”为主要内容,力争“一次性”化解率大幅提高、向上信访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以优质高效的群众接访工作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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