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台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贷款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该案是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金融安全类犯罪。
该案受理后,办案人员加快办理进度,依法告知了王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了王某某,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后认定:王某某利用伪造的虚假证件和印章,骗取银行贷款数额巨大,且无力偿还,给国家金融资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最终以王某某构成贷款诈骗罪向灵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三大打攻坚战”之一,灵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全面履职,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找准法律监督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结合点,结合办案深入查找治理风险、管理漏洞,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此案依法办理,有效维护了金融管理秩序,彰显了灵台县人民检察院维护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态度和决心。在此提醒大家,国家支持和保障有正常需要的公民贷款,但也对于恶意骗取贷款的行为严厉打击,请珍惜个人信用记录,共建诚信社会。